關于開展江陰市2023年度社會組織公益
創投項目征集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鎮(街道)民政科,各社會組織: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響應民政部辦公廳印發的《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全面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在創新基層社會治理中更好發揮作用,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內打造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推動社區自治和社會組織聯動?,F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征集創新項目征集評選活動,具體通知如下:
一、項目規則
(一)項目范圍
1.為老服務類:為空巢獨居老人提供結對關愛、生活照料、心理疏導、法律援助、社會融入等各類關愛服務,構建守望相助的鄰里關系,推動為老服務常態化。
2.困境兒童幫扶類:為困境兒童及家庭提供心理協調、個案疏導、技能賦能、生命教育和抗逆力提升等賦能服務等專業服務的項目。
3.救助幫困服務類:為低保、低邊、特困等低收入群體在生活服務、精神文化、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方面,提供關愛型、服務型幫扶。
4.助殘服務類:殘障人士社會融入,殘障人士家庭支持,殘障人士文化娛樂團隊建設等服務。
5.平安守護類:對老年人或青少年等對象開展對應的安全自護活動,提高服務對象安全意識,充實自我保護技能,增強應急事件綜合處理能力的項目。
6.組織培育類:通過加強組織動員、開展業務培訓等方式,不斷提升社區社會組織的社區服務意識及專業服務能力,引導社區社會組織在提供社區服務、擴大居民參與、培育社區文化、促進社區和諧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7.其他服務類:婚姻家庭服務、臨終關懷服務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揚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維護社區穩定與社會和諧的與民政部門職能相關的服務。
注:本文的社區指城鄉社區,既包括社區也包含村。
(二)項目額度
社會組織申報的項目,根據每個項目的實施金額給予滿額補助,每個項目最多不超過5萬元。
(三)項目實施范圍及服務對象
江陰市2023年度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實施范圍限江陰全市范圍,服務對象限江陰市城鄉社區居民,原則上不跨區域。
(四)項目要求
1.社會需求廣泛性。項目所涉及的社會需求具有廣泛性,在項目實施區域范圍內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會問題和同樣的服務需求。
2.現實需要迫切性。項目的視角選定以居民所想、所需、所盼為導向,重點解決養老服務、助殘幫困、外來人口服務、青少年教育、居民關系改善、家庭和睦以及社區自治創新等方面問題。
3.目標定位公益性。項目服務指向明確,受益群體清晰,公益色彩突出,實施后有助于提升社會組織服務水平。
4.項目理念創新性。項目實施理念、運作模式、參與方式具有明顯的創新性。
5.項目策劃科學性。項目策劃符合政府相關政策導向、評估標準科學、落地性較強。項目具有可持續性發展的潛力,具有復制與推廣價值。
二、申報事宜
(一)申報對象及條件
1.社會組織申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①已依法注冊登記的2A及以上社會組織,且上一年度年檢合格的組織;
②單位和法人代表、項目實施者無不良記錄;
③具備獨立銀行賬戶,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制度;
④具有專門團隊負責項目運作且項目負責人具有開展社會服務項目的經驗,具有良好的信譽。
2.原則上每個社會組織項目申報數量不超過2個。
3.同一社區地域范圍內申報項目不超過3個,且不能為相同類別。
(二)申報原則
堅持廣覆蓋、多領域、強支持原則,鼓勵申報機構整合多方資源推動項目落地實施,充分發揮資助資金的杠桿撬動作用。
(三)申報資料
1.需求調研報告:此次,社會組織申報的項目需針對項目服務對象進行充分調研,分析服務對象實際情況、有效資源,梳理出服務對象需求,提供擬服務對象名單,形成需求調研報告。
2.社會組織申報材料必須真實、詳細、準確和完整,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的內容一致,項目材料經社會組織發展中心正式受理后,未經同意,不得隨意修改申報材料。(申報材料詳情請見附件)
3.近三年已入圍江蘇省、無錫市級的相關項目請勿重復申報。
4.已有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個項目原則上不予重復支持。
三、實施流程
項目評選采用基層推薦和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項目征集階段(2023年8月)
1.需求調研(2023年8月下旬)。通過實地調研、面談、電話和填寫問卷調查表等形式對項目服務對象進行需求調研,制定項目申報可行性方案。
2.項目申報(2023年9月13日前)。依據江陰市2023年度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征集評選相關指引,向社會組織發展中心申報。
3.項目初審(2023年9月下旬)。市民政局將對申報的項目進行初步篩選,初步確定入圍項目名單,并組織第三方對入圍項目進行優化工作。
4.項目公示(2023年9月底)。由市民政局組織專家對入圍的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進行評選工作。根據社會組織答辯分數評選出入圍項目并進行公示,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確定獲選項目。
(二)項目實施階段(2023年9月—2024年6月)
1.項目簽約。社會組織申報項目需和市民政局簽訂立項協議,并根據協議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協議期10個月。(具體數量視申報情況而定)
2.督促項目實施。由江陰市民政局與第三方承辦單位共同組建督導團隊,針對所有項目實施理念、專業技能、資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詢、培訓等服務,提高項目質量。
3.組織監督評估。第三方承辦單位督促所有項目團隊按月度報送項目實施情況,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員,監測項目執行進度;通過中期評估和末期評估,確認項目執行成效。
4.項目評估評優。由市民政局組織相關專家對社會組織申報實施的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進行綜合維度的評估評優工作。
四、其他事項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3日。社會組織申報資料報送至社會組織發展中心,聯系人:梅雨珂,郵箱:934574294@qq.com,電話:86050020。
附件:1.江陰市2023年度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需求調研告.doc
2.江陰市2023年度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擬服務對象名單.doc
5.關于開展江陰市2023年度社會組織公益創投項目征集評選活動通知.pdf
江陰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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