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1404053X/2023-00920 | 生成日期 | 2023-03-31 | 公開日期 | 2023-03-31 |
文件編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發布機構 | 江陰市民政局 | |
公開形式 | 網站、文件、政府公報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社會 |
有效期 | 長期 | 公開程序 | 部門編制,經辦公室審核后公開 | 體裁 | 其他 |
主題(一級) | 民政、扶貧、救災 | 主題(二級) | 減災救濟 | 關鍵詞 | 基層政權,救濟,民非 |
效力狀況 | 有效 | 文件下載 | |||
內容概述 |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點 |
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點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全市民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各級民政工作會議,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緊扣高質量發展,深化改革創新,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持續推進高質量現代民政體系建設,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為江陰現代化濱江花園城市建設奠定強有力的民生保障基礎。
一、始終保持民政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定不移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引導黨員干部自覺做黨的創新理論的堅定信仰者、積極傳播者、忠實實踐者。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民政工作的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斷把黨的創新理論成果轉化為開拓進取、攻堅克難的思路舉措和實際行動。全面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決策部署,按照廳黨組《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制定階段學習計劃,周密安排部署、層層壓實責任,中心組帶頭學、分專題系統學,大力開展“六學六爭”實踐活動,精心組織新聞宣傳,深入開展研究闡釋,教育引導全市民政系統廣大黨員干部完整、準確、全面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大精神。
(三)全面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領導。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屬性,引導全市民政系統黨員干部深刻把握“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全面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嚴格規范“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等基本制度,持續加強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星級化建設。嚴格落實黨委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黨史學習教育制度化長效化機制,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推進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融合發展。持續深入開展“為民愛民我奉獻”主題活動。努力建設講政治、守紀律、負責任、有效率的模范機關。嚴格落實政治建設主體責任,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堅定不移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推動江陰現代民政高質量發展。
(四)推動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根據各級部署,組織實施黨的創新理論學習教育計劃,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持續開展“五聚焦、五落實”行動,增強各級民政系統黨支部和直屬單位黨支部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加強直屬單位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加強黨建對業務工作統籌協調督促指導功能,推動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著力推進模范機關建設,全面提升機關黨建質量。
(五)持之以恒正風肅紀反腐。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堅持開展警示教育,運用民政系統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職工。鍥而不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緊盯“四風”新表現新形態,加大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監督檢查和警示震懾力度。持續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著力糾治影響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廳黨組計劃安排落實、漠視侵害特殊困難群眾利益等問題,嚴肅查處民政系統腐敗案件,堅決整治群眾身邊的民政領域腐敗和不正之風,抓好特殊困難群眾救助幫扶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排查發現問題的整改和長效機制建設,鞏固專項行動成果。深化市委巡察成果運用,努力營造風清氣正良好政治生態。
二、不斷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
(六)推動社會救助擴圍增效。貫徹落實民政部、江蘇省《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強化低保擴圍增效。貫徹落實江蘇省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和無錫市特困人員認定辦法,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供養服務工作。落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強化臨時救助“救急難”作用,全面落實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的政策規定,加強對臨時遇困流動人口等非本地戶籍人口救助力度。
(七)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貫徹落實江陰市關于開展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3610行動”的工作要求,夯實低收入人口的基礎數據庫,強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作用,健全社會救助主動發現機制,落實低收入人口巡訪關愛制度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做好民政領域鞏固拓展脫貧致富奔小康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相關工作。
(八)強化社會救助服務效能。持續推進標準化建設,穩步提升社會救助服務效能。積極引導慈善組織、專業社工、志愿服務隊伍等多元主體參與扶弱濟困。加快發展服務類救助,推動形成“物質+服務”救助方式,提高困難群眾救助服務質量。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監督管理機制,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監督管理長效機制,推動社會救助政策落地落實。
(九)提升基層救助服務經辦能力。加強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推進社會救助“掌上辦”“指尖辦”“省內通辦”,完善“澄救你我 一點而救”一站式智慧救助。開展專題培訓,加強政策解讀,提升基層社會救助工作人員經辦服務能力。開展好社會救助宣傳月活動。落實屬地責任,及時化解信訪矛盾。
三、全面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十)完善基本養老服務制度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強基本養老服務。聯合相關部門出臺《關于開展特殊困難老年人探訪關愛服務的實施意見》,兜牢責任底線、防范化解風險。推進實施國家《老年人能力評估規范》。完善智慧養老服務平臺建設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示范中心建設,健全市、鎮(街)、村(社區)銜接順暢的養老服務網絡。
(十一)健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著力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做好“原居享老”,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500戶以上,開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員照護培訓90人次,轄區接受上門居家養老援助服務老人數占比達19%以上。接受政府購買服務的老年人開展能力評估達到100%。做實“社區安老”,新建及提升改建街道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1家,實現綜合性養老服務中心城市街道全覆蓋。新建和提升社區(村)助餐點,實現區域內助餐網絡全覆蓋。各鎮(街)改造提升示范性鄉村互助養老睦鄰點1個。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按標準配建到位率100%。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全面開展等級評定。高質量完成全國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針對經濟困難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做好2022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完成家庭養老床位建設500張,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2000人次。加強特殊困難老年人關愛幫扶,每周至少開展2次巡訪關愛服務,巡訪率達100%。
(十二)推動養老機構提質增效。進一步規范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特困供養機構達到二級以上養老機構標準,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達到三級以上養老機構標準。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達67%以上。強化失智老年人照護服務功能。轄區養老服務機構改造提升標準認知障礙照護床位10張以上。在崗養老護理員技能認定通過率達55%以上,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配備社會工作者達到1人及以上。落實養老機構規范管理實施方案,全市各養老機構均進行相應整改,全面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強化養老服務資金及運營監管??茖W高效做好“乙類乙管”形勢下養老機構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落實民政部《養老機構行政檢查辦法》,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維護住養老年人權益。根據民政部部署,開展“養老服務監管效能提升年”活動。
四、著力強化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十三)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圍繞服務對象的生存和發展需求,加強服務人才培養,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服務質量,建設“養、治、教、康、社”一體化服務機構。逐步拓展福利院兒童康復中心服務范圍,分階段分步驟推動優質資源向機構外困境、殘疾兒童和其他有需求的兒童和家庭延伸。
(十四)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持續深化困境兒童“主動發現”機制,確保“應保盡保”。各鎮(街)未保工作納入年度重點工作,并將相關工作經費納入本級預算;各鎮(街)未保工作站(關愛之家)建設有明顯成效,10月底前建成1個省級示范性鎮(街道)未保工作站(關愛之家);持續開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宣傳月”活動;開展兒童主任和兒童督導員專項業務培訓并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兒童主任實務技能競賽。提升收養工作規范化水平,加強收養政策宣傳解讀,嚴格落實收養相關政策和要求,鼓勵收養福利機構殘疾兒童。
五、扎實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現代化
(十五)統籌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現代化建設。充分發揮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的作用,完善黨建引領、三治融合的基層治理機制。規范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條線掛牌和證明事項,推進城鄉社區治理減負增效。試點第一個議事站點——花園社區“澄事”客廳,由民政“搭臺”、社區“唱戲”,構建居民自治的“落腳點”,專職社區工作者的“休息站”。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政策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就業工作。
(十六)健全和完善村(居)民自治機制。完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體系,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工作聯動。指導各鎮街村社區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范化建設工作,規范村(居)務公開、村(居)務監督,年內對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進行一次合法性聯查審核。深化開展村級民主協商工作,推進城鄉社區民主議事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選取有條件的村、社區開展“院落自治”“樓道自治”試點,推動民主自治向小區、村(居)民小組、樓道等更小的單元延伸,激發和培育村(居)民自治意識,凝聚鄰里關系。嚴格規范選舉程序,100%掌握全市村(居)民委員會缺位補選工作。常態化開展群眾自治領域掃黑除惡斗爭。
(十七)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對照全省“十四五”城鄉服務體系建設規劃,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監測評估工作。持續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改造提升和新建至少4個城鄉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繼續開展實施“善治家園”項目社區治理創新實踐項目,破解基層治理一些痛點、難點問題。加強村社區人才隊伍建設,注重搞好兩個培訓——村社區主任(骨干)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培訓,提升基層工作者的履職底氣與能力。初步打造“五社聯動”機制,全市范圍內選取20個村社區開展社區公益基金試點工作,引導社會資源和慈善力量共同助力基層社會治理,高效解決群眾急快事、身邊事,提升百姓的幸福感和滿意率。
六、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十八)強化社會組織培育引導。持續推進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和業務工作相融合,與成立登記、章程核準、年檢年報、專項抽查、等級評估、教育培訓“六同步”。進一步優化調整力量,夯實市級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基地,持續開展鎮街公益坊能力建設,實施鎮社公益“微創投”項目,加大示范引領,培優賦能社區社會組織,鼓勵支持社會組織發展和促進能力提升。全市城市社區平均擁有社區社會組織不低于15個,農村社區平均擁有社區社會組織不低于8個。規范推動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引導社會組織主動加強自身制度建設,健全內部運行機制,推動全市等級社會組織覆蓋率提升至55%。
(十九)完善社會組織監管舉措。加強社會組織監管制度建設,進一步落實社會組織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直接登記和脫鉤社會組織的綜合監管體制。聯合業務主管單位加強年度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持續規范社會組織達標評比表彰、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分支機構設置等行為,做好社會組織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形成對社會組織重點環節監管閉環。全面貫徹落實《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要求,常態化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和清理“僵尸型”社會組織工作,依法對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逐步探索預防、監管和執法相結合的長效措施,進一步凈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
七、不斷提升區劃地名管理服務水平
(二十)規范區劃地名管理。推進鎮街地名規劃編制工作,2023年底全市鎮街地名規劃實現全覆蓋,并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求編制我市全域地名規劃(2023—2030)。開展“深化鄉村地名服務,點亮美好家園”省級試點工作,深入挖掘鄉村地名文化資源,創新鄉村地名管理服務與文化建設。開展全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遺產評定,設置歷史地名保護碑牌,加強地名文化遺產宣傳,提高地名文化遺產的影響力和知名度。繼續深化平安邊界建設,實施第五輪行政區域界線(錫常線)聯檢工作。
八、持續深化社會事務工作改革創新
(二十一)提升救助管理服務能力。貫徹民政部新修訂的《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程》,積極推進救助管理工作規范化建設。運用多種途徑和手段,不斷提高尋親成效。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關愛基金,為社會力量參與救助管理提供資金支持。開展“情系街角、暨陽有愛”志愿服務項目,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扎實開展6·19全國救助管理機構“開放日”活動、“夏季送清涼”“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加強救助工作宣傳引導。
(二十二)深化殯葬領域改革。貫徹落實《江蘇省公墓管理辦法》,提高殯葬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水平。持續推進殯葬領域突出問題整治規范,加強殯葬服務全過程監管。按照《江陰市殯葬設施改造提升實施方案》,按期推進花山地域一體化建設項目和各鎮(街)殯葬服務設施改造提升,進一步推動公益性殯葬服務設施提檔升級,年內實施2個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設施改擴建工程。深入推進“互聯網+殯葬服務”,完善優化“白事通”平臺功能,全面提升殯葬信息化建設水平。
(二十三)提升婚姻管理工作質量。加強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推進“互聯網+婚姻服務”,深化結婚、離婚“一件事”辦理,著力提升辦結率。打造“幸福澄雙對”婚登品牌,建立新時代“公園式”戶外頒證基地,組建第二批結婚登記特邀頒證師志愿者隊伍,常態化開展特色頒證志愿服務,免費提供《愛情護照》,倡導“喜事新辦,喜事簡辦”理念,推進婚俗改革。
(二十四)加強殘疾人福利工作。開展全市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化發放、規范化管理三年行動,推動完善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制度,精準發放率達到100%。創建省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示范點1家。
九、扎實推動慈善社工事業發展
(二十五)推動慈善事業創新發展。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發揮慈善事業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推動“互聯網+慈善”“信托+慈善”等發展。開展“中華慈善日”“江蘇慈善周”主題宣傳活動,以項目化形式開展特色活動,打造慈善品牌。推動慈善事業創新發展,推動以鎮(街道)為單位統籌開展鄉村醫療互助工作,持續放大醫療互助“福村寶”模式效應。加強慈善組織監管,推進慈善組織規范化發展,做好慈善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申報和年檢年報工作。完善鎮(街道)慈善(分)會組織相關工作機制,規范組織賬戶管理,加強慈善捐款使用監管。
(二十六)推進社會工作和規范志愿服務行政管理。深化社會工作站(室)、慈善工作站(室)建設,加強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村(社區)社工室和慈善室建成率達到100%,做好社工站自查和上級民政部門評估迎檢工作。推動民政業務對社會工作服務需求的有效整合,支持社工站承接各部門服務項目。加強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與高校、慈善組織、社工機構深入合作,營造社會工作良好發展環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證持證人數較上年度有所增長。履行志愿服務行政管理職能,推進社區志愿服務站點建設,開展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抽查工作,規范志愿服務活動。
十、著力夯實民政事業發展根基
(二十七)加強民政法治化標準化建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政法治建設為目標,扎實有效推進法治各項工作的開展。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將普法工作和民政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協調發展。要切實抓好民政干部學法用法,增強干部的依法履職能力和依法執法能力。進一步推進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形成職責明晰、運轉流暢、配合有序的工作機制。強化執法監管,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積極對外開展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走訪、調研、各種節假日以及官網新媒體等形式開展法律宣傳,提高全民法治意識。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對所管行業組織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杜絕各種違規行為。
(二十八)推進民政數字化轉型。改造提升和推廣應用“智慧民政”一體化業務管理平臺,豐富多跨協同民政服務場景,深化“一件事”改革,拓展民政業務跨區域通辦。加強民政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路,真正實現民政業務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進一步促進民政服務更加高效、精準,監管更加及時、到位。落實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加強網絡安全綜合防護能力建設。
(二十九)加強民政基礎工作。深化民政領域“放管服”改革,規范服務“菜單”,創新便民舉措,不斷提高政務服務能力水平。加強民政統計工作,開展統計監督檢查。深入推廣“結婚”、“離婚”、“身后”等三項“一件事”聯辦,加大宣傳力度,提升群眾知曉度和參與度,講好江陰民政故事。做好保密宣傳教育、政府信息公開及信訪維穩工作,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十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
(三十)鞏固提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效。持續開展安全風險專項整治,按照“項目化、清單化、節點化、責任化”推進要求,全面完成2023年安全生產風險專項整治重點工作任務。不斷完善措施,建立完善獎懲機制,壓實崗位行為責任,推進民政服務機構雙重預防機制落地落實,持續深入推進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建筑、燃氣、風險報告、《江蘇省民政服務機構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規定》達標創建和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等工作,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